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是什么意思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1.0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在合同法上叫做混同。混同是一种事实,即因一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TAG标签:归于 债务债权 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