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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

连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有哪些。下面由小编来为大家浅析一下,请您仔细阅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

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三)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想必大家在阅读完以上小编总结的这篇文章后,对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如果对其他的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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