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债务债权/列表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能不能补充申报?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13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因此,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是可以补充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