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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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 担保人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 担保人怎么办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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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补缴

住满5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交易时,经济适用房买卖补缴的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标的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住满5年时间以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另外,满5年后,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出售时,其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最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