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债务债权/列表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回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答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能会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

二、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协商或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我们国家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对方到了还款时间仍然不还款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在生效判决下达之后,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

TAG标签:法律 欠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