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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合同转让纠纷

金融债权合同转让纠纷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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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维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要严格防止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金融债务未落实的企业不得进行改制。”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 号)仍然强调:“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