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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师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人民教师欠钱不还怎么办?

人民教师欠钱不还怎么办?

人民教师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及时的与其进行协商处理,要求直接还款或者是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胜诉判决生效之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手续是:

1、债权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债务人住所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2、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与职务、住所等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类别、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请求保护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而不还钱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什么身份,都需要及时的还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只要有合法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会依法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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