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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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合同转让模式

债权合同转让模式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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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债权转让模式

一、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
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原来的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原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理财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方式。
二、专业放款人债权转让模式
在该模式中专业放款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
三、打包资产的债权转让模式
平台通过其他合作机构获得打包资产的债权,然后再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募资发布在平台上。此种模式与理财机构“信息中介”以及理财“小额分散”的基本要求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