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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诉债权人私自变卖财产,法院会怎么处理?

一、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讨债合法吗?

债务人诉债权人私自变卖财产,法院会怎么处理?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之为自力行为,又称自助行为或自力救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对其享有和行使的民事权利在受到非法损害或妨害时,以其力量(民事行为)加以自我保护的民事行为。权利人为保全自己的权利,不经过司法程序而以自己的强力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加以押收或毁损,法律上允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由于任意拘束人身、押毁财物易引发更大争议或冲突,文明社会原则上禁止自助行为,但并非绝对禁止。

自力保护一是容易产生侵权行为,因为它往往成为某些加害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借口和保护伞。所以,世界各国立法对自力救济都持谨慎态度,我国也不例外。就财物自助行为来讲,只有旅客住宿不付费、吃饭不给钱等小额债务,公力救助不能及时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强行扣押行为人的随身财物抵偿欠款。而对于一些大额债务,债权人没有当场占有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必须依靠公力救助,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债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债权人不依靠公力救助,采取私自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手段实现债权,实施所谓的“自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违法行为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由于行为人采用了非法扣押这种手段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此条虽规定了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但刑法中均没有相应的罪名规定,因此对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情节严重的也往往是以妨害民事诉讼予以拘留、罚款了之。就是这样也仅仅能够约束原告起诉到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再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

综上所述,虽然债权人有留置权,但是要在严格条件下行使。在法院受理纠纷案件时,针对债务人诉债权人私自变卖财产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收集的证据作出处理。如果情况属实,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归还占用的财产,涉及数额较大的,法院将追求债权人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罪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