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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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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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时间是多少,其中继续履行中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的,可免除当事人继续履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负的合同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有二:(1)违约行为客观存在;(2)抗辩事由不成立。这个合理期限法律条文中好像没有啊,你可以上法律网上查询一下违约责任的主要类型:(1)迟延履行;(2)瑕疵履行(3)拒不履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