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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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人受偿的优先顺序

破产债权人受偿的优先顺序

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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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优先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您好!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rn《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rn(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n(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rn(三)普通破产债权。rn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n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n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