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列表

民间借贷连带责任

民间借贷连带责任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间借贷合同中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您好,如果在民间借贷合同中,以连带责任人的名义签了字,那么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既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偿还,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偿还,如果有好几个连带责任保证人,其履行连带责任也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出借人可以要求其中一个或几个就全部或部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