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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债权申报时有什么要求

进行债权申报时有什么要求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2、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
4、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5、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
6、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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