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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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原则

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原则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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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对于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其处理原则为: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的一方失踪、死亡的,均只能由其个人财产负责偿还,双方又约定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除外;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不能够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或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用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债务情况进行合法的分隔,一般是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合法的分割,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可以参与分割的,当事人在涉及到离婚债务分割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