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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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债转让

抵押债转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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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催讨抵押之债

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在催讨不成时完全可以利用抵押权的优势进行催讨,也就是通过拍卖抵押物,实现抵押权。但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设定的目的在于保证债的履行;

2、应保证抵押物的交换价值;

3、行使受偿优先权和费用偿还请求权;

4、如抵押物被抵押转让给第三人,并为第三人所有时,抵押权人仍可在债务不履行义务时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