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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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从古至今,中国最具有贷款意识的就是农民。相传宋朝农民冒着50%的利率也要贷款,根据耕种特性传承下了春天垫现、秋后还现的习惯。但农村金融至今没有发展完善,离不开两个原因,一是无法保证农户还款的稳定性,二是农村缺少金融市场认可的标准化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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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经营权继承

你好,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