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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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土地抵押贷款

农安县土地抵押贷款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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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土地抵押贷款


(1)土地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适用于房地产公司),需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农民),但需交清土地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先进行地价评估;

无论是划拨租赁方式,还是出让方式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都要先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最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

抵押人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规定确定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额。

(2)申请贷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供五方面的资料:

1、是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附农户委托流转协议;

2、是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

3、是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抵押的意见书;

5、是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般来说用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一般最多可以贷款到房子价值的70%,这时候很多人便有这样的疑惑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其实用土地使用权做抵押可以贷款到的数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银行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相关的土地进行评估,然后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