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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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什么情形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医疗事故责任也无外乎这三种。
一、民事责任主体,其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二、刑事责任,承担主体主体是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主观存在过错,客观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客体是侵害患者的健康权或者生命权。
三、行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同情形下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中应该承担不同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什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