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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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索赔和解的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索赔和解处理程序如下:
1、准备材料:索赔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机关进行审查:在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发出受理通知:书面通知申请人;
4、移交材料:移交给市医学会组织进行首次鉴定;
5、医学会进行鉴定;
6、医学会鉴定结论内容;
7、进行双方调解;
8、结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索赔和解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