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当前位置 /首页/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列表

医疗事故和解如何索要赔偿

医疗事故和解索要赔偿程序:
1、准备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条例规定的材料申请。
2、争议处理机关审查材料的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效、是否已进入调解或诉讼程序等内容,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不论是否受理,争议处理机关都要已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不受理的还要说明理由。
4、机关自作出受理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将材料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医学会作出鉴定,市卫生局审核后作出结论。
6、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并签署调解委托书,自愿调解。
【法律依据】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事故和解如何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