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

当前位置 /首页/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列表

口腔医疗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人在对空腔进行医治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我们称之为口腔医疗事故。此时,患者如果要想获得赔偿,同样也是需要进行鉴定的。那么这个口腔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口腔医疗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一、口腔医疗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二、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以上就是对进行口腔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实际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小编还告诉了大家哪些情况下是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这点还请各位注意。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您咨询一下本站的在线律师。

TAG标签:口腔 医疗事故 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