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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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执业医师医疗纠纷

中医执业医师医疗纠纷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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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医师怎样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明确医疗纠纷中,医院方承担责任的诉讼主体不是医生个人,而应当是医疗机构。因此轮转医生遇到医疗纠纷对外自己不需要承担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