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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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吗?

一、深圳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吗?

深圳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吗?

1、深圳医疗事故纠纷的律师不一定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如果签署的是风险代理合同,就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

相关法律规定:《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2、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二、律师怎么处理医疗事故

1、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

2、受理条件

(1)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1)医方的主体资格;(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5)诉讼时效

(2)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生是否申领临时行医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

(3)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

3、签订《聘请律师委托合同》

(1)律师费收取方式

由于存在许多主、客观的影响因素致使办案难度较大,工作量大,办案周期长,因此不适合按标的收费。律师尽量按小时收费或协商收费。患方律师协商收费要注意尽量避免风险代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内容一般分为协商、一审、二审及执行。

(2)签订《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合同》

当事人要求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接受委托签订相关合同。

(3)风险告知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比较复杂、工作量大、难度大;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同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不具体明确,难以准确预测案件结果,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4、当事人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

(1)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对当事人提出指导意见

收集门、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它书证;

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

综合考虑案件发展的可能性及患者自身的条件,可以考虑提出包括但不限于:

会同医方封存现场实物并提请有关机构进行检验;

提出死因鉴定申请;

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情形

审查医方是否发生拒绝治疗违规行为,诊断阶段、治疗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律师如果受理了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请求,那么委托人是有义务向律师支付一定数额的律师费的,至于具体需要支付多少律师费,可以由律师、委托人协商确定。对于签署的委托合同之中已经对律师费进行了约定的情形,直接按照约定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