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情形有哪些 法录帮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解答 2.2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情形有: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6.其他。 TAG标签:医疗事故赔偿 责任 医院 医疗 医疗纠纷 损害赔偿 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