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发生原因有什么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1.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撤销权发生的原因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TAG标签:撤销权 行政诉讼 行政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