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立案后多久交诉讼费

民事案件立案受理后,法院会开具缴费通知书给起诉方,告知其应在7日内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起诉人在收到法院缴费通知书后可立即到指定银行缴费,没有强制一定要哪天什么时候去交,但是如果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有些案件是可以减半缴纳诉讼费的,比如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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