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债权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
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
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
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