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做了直接走可以吗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3.3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做了不可以直接走。劳动者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走人,且走人时需要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才可以走。如果在试用期的,则需要提前三日通知才可以走。【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TAG标签:签了 行政类 行政诉讼 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