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应急预案方案有哪些

应急预案方案有:

(1)总则,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建议分为四级预警)。

(4)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一个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方案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