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生育保险的条件 法录帮 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3.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报销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法律依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TAG标签:生育 行政诉讼 济南 行政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