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解答

继续履行合同诉讼费

也就是说合同签订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了。而守约方要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而诉请到人民法院去进行裁决,这个时候就需要交纳诉讼费。那么怎么交了这种请求的案件的诉讼费,根据国务院关于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

继续履行合同诉讼费

第三章第第13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第一,是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合作价格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显然这种请求不是财产案件,不按这个标准交纳。

第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第一,离婚案件。显然它不是离婚案件。第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案件怎么怎么交。显然也这个案件也不是使用这一条。

第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来继续履行合同,就是使用这个三印第三小点,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一百元人民币。可见继续履行合同。诉讼费的承担标准就是按照第三章第13条中的第三小点,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一百元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