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书一式三份是给谁的

没有三份,是两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被处罚人。被处罚人应在附案卷的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如果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行政处罚书一式三份是给谁的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有几个就几份,另外要把副本抄送被侵害人。份数由人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