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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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委托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上诉委托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上诉委托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行政上诉状的内容

(1)首部。依次写明:①标题:“行政上诉状”;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上诉人、被上诉人并分别在其后面用括号注明是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事项要求与起诉状相同。③案由:写清案件名称、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

(2)正文。应写明:①上述请求。针对原判决或裁决的不当之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撤消、变更原裁判或重新审理的请求。可分点列出或分层叙述。②上诉理由。这是上诉状的重点,主要的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引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述。制作时,首先要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驳;其次,要抓住主要的关键性问题,切忌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上诉理由务必要足以影响裁判、影响处理结果的,这样的上述才会获得成功,也才具有实际意义。

(3)尾部。写明:①致送法院的名称;②上诉人签名盖章并注明上诉日期:③附项:上诉状副本份数等。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行政案件的处理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当事人的行政事项本身而定的,特别是对于当事人无法直接进行处理的,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被委托人来进行办理,在签订了上述委托书后,一般还需要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后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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