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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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书怎样申请复议

行政处罚书怎样申请复议
律师解析:行政处罚书需要这样申请复议:
首先,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其次,应写明被申请人的名称;
另外,需要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最后,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