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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哪些情形不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对于四种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哪些情形不执行行政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特别照顾和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