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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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强制执行

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