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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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适用范围:
1.一事不再罚;
2.未成年人的适用;
3.精神病人的适用;
4.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处罚时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办理:
(一)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
(二)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
(三)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四)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

行政处罚适用范围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办理:(一)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二)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三)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四)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