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服的起诉状怎么开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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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治安行政处罚的行政起诉状
对于不服治安行政处罚的行政起诉状的问题,我的理解是:被侵害人不服对侵害人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受侵害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的,
也是符合第十三条第(二)和第(四)项的规定,
所以,被侵害人有权利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