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规定 法录帮 行政处罚 3.1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查封、扣押的期限最长是30天。并且,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TAG标签:行政类 查封 机关 行政处罚 扣押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