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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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种类

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种类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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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种类根据相关法律有哪些

行政行为:
建设行政执法
行政处理:
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八)《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九)《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十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十二)《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察管理规定》
(十三)《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十四)《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十五)《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十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以上就是对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种类根据相关法律有哪些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