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律师解答

刑事自诉案件审判程序

刑事自诉案件审判程序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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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

刑事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包括:
1、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时候,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不过,针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自诉案件,不能适用调解。
2、在宣判之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和解或者撤诉。
3、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