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认定 法录帮 职务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1.6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TAG标签:巨额财产 职务类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 数额 来源不明 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