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被诉人答辩的期限是多久

被诉人一般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辩。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被诉人答辩的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