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单位犯罪处罚员工

一、认为工作由公司安排,后果与自己无关。
犯罪构成要素中,其主体分为个人和单位两大类,以自然人居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处以罚金,或/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等。非法集资类犯罪(含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既可以有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作为实施主体。在以单位名义非法集资的情况下,作用突出的业务人员是可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的。此外即使并非单位犯罪,也可以作为非法集资犯罪的共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认为公司所作的自己有利的声明、承诺有用。
虽然“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真理,虽然“依法合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约束力”是《合同法》明文规定的。但是,任何双方协议、单方声明均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强制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否则有可能被判令无效或撤销。因此,公司的承诺因与《刑法》规定不符,自然不是免责金牌。
《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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