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走私固体废物的形式

走私固体废物的形式主要有: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回体废物的。
(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回体废物的;
(3)与走私回体废物的犯罪分子进行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为其提供运输、保管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等等。

走私固体废物的形式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