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

当前位置 /首页/环境保护/环境污染罪/列表

走私固体废物的形式有哪些?

一、走私固体废物的形式有哪些?

走私固体废物的形式有哪些?

走私固体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境外固体废物进入国(边)境的行为。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固体废物的:

2、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固体废物的;

3、与走私固体废物的犯罪分子进行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为其提供运输、保管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的;等等。

走私固体废物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固体废物而仍非法运输,使之进人国(边)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不知自己所运输的是固体废物,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处罚。至于其目的,一般是为了牟利,但是否具有这种目的,并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走私固体废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处罚。

2、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固体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困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既构成走私固体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有些不法分子走私固体废物,这样行为会造成环境污染并损害人们身心健康,走私固体废物犯罪有几种形式,包括将境外固体废物用逃避海关监管方式走私国内,或者通过非法携带,隐藏方式将固体废物入境。对于这种犯罪,法院会执行双罚制。

TAG标签:走私 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