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合同欺诈怎么立案

受害人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后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的材料一般包括:
1、双方签订的合同;
2、受害人的身份证, 涉嫌诈骗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涉嫌人进行诈骗的事实材料,如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
4、证明诈骗的危害后果的材料;
5、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如双方在来往中的邮件,书函等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欺诈怎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