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由哪些构成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由哪些构成
律师解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即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不尽职责义务或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