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看守所的犯人每天做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主要是接受教育矫正、劳动改造、学习反省,实现改过自新的目的。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犯人在看守所的生活安排如下
1、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2、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3、何时睡觉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二十五条
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看守所的犯人每天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