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

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是: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所受到行政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羁押期间不同。看守所里的人有可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两者的会见权。羁押在犯罪嫌疑人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患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